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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人要不要是他的事

我要不要是我的事


基於這種理念

我不會想去要求別人該給我什麼


基於這種理念

我從來沒為我所做的事後悔過

只是會後悔做的好不好而已^^"


我想

理由只是為了想不想所編織出來的

所以除非必要我不會堅持要想出理由 很累^^"


想和不想對我來說只是一種FEEL

能實現我的FEEL 對我來說 已經是想要的了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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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楓威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